白果小说 > 都市言情 > 变成血族是什么体验

第一百六十一章 向坤的字

推荐阅读: 不装了,我摊牌了傲世狂爸第一战王战鼎无限超越系统仙印之主逃出我的大脑叶玄冰清雅药王重生:神医皇妃重生之大科学家全能时代农家小媳喜甜田我老婆是冷美人都市极品狂少一拳唐僧悔婚后,万亿神豪身份瞒不住了武王殿玄幻:前辈,求您摊牌吧!凡人飞升录重燃2003天生为王豪门至尊大少纵兵夺鼎霍夫人是个小哭包娇妻嫁到:墨少,轻轻亲铠甲勇士毁灭漫威琅琊榜与女上司合租的日子重生种田:娇嫩农妻驯悍夫你是迟来的欢喜武侠世界大穿越李烨苏雨荷这个影帝看着不像好人地球最后一个修真者社恐少年不想当文艺教父天火神医:狂妃太给力全球饥荒:我有暴击系统重生之后变身极品女神大唐神婿侦情档案带刀禁卫娇女种田忙:邪医宠妻上瘾掌控时光之龙隐婚99天,总裁好眼光!骸骨灰烬醉入红楼之通灵宝玉病弱小姐的马甲掉了沈天商道人生这个世界,危在旦夕基础剑法999级末穿今,穿越六十年代当军嫂让你直播过年,你带大幂幂去杀猪沈清林承洲同学聚会:闭嘴吧,都别吹牛了先婚后爱:腹黑总裁太霸道无耻宗主系统诸天之从国漫开始替嫁豪门:江少掌上娇天门启示录菩提道人在海军颜值拉满唤神人在龙珠,开局获得传超血脉究极神豪打脸系统奉纸成婚:病娇老公太腹黑无上圣医邪凤临世之逆天大小姐神能大风暴我真不是绝世高人超品命师最强大神在隔壁这个法师很危险楚天骄林诗瑶不灭天帝仙武降世至尊箭神霸宠黑莲娇妻一纸成婚:顾少宠妻成瘾希茨菲尔探案集炮灰皇后奋斗记巅峰奇才无渊大地娇女的悠闲生活宫乱闹事奇门仙道我真不是坏男人心跳蜜恋:KISS恶魔校草论boss的自我修养时停五百年贴身医皇最强修仙小学生万域神王变成血族是什么体验开局就能无限释放大招大江大河2神医狂婿-赘婿当道重生空间之神医仙妻还没毕业,女神就给我生了四胞胎一蓑烟雨祭浮生首席宝贝要甜宠与帅弟同居的日子开局就杀了曹操全球首富:从收到70亿个红包开始万古天帝穿越斗破之称霸天下娇女的悠闲生活我是异界大祭司武道凌云我在东京劝人从良网王之纯恋物语九叔之我有一个机械库穿书后我成了全民女神全能宗师的拽样人生团宠娇娇成了偏执殿下的心药老千我不想当球王地穴求生之我能看到下一步!
    向坤觉得自己的意识现在就像个广播电台一样,一不小心功率太大了,就容易把自己的情绪“广播”给周围的人。
  
      而本来一个个正常人应该是没有接收广播信号能力的卡带机,都只是播放着自己录制的卡带。
  
      但向坤却不知道用什么方式,强行把自己广播的内容给“灌”到了这些卡带机里,还让他们以为被灌注的内容,其实是他们自己录制的。
  
      这个“广播”的能力,就是他的“情绪同化”。
  
      而且相比起广播电台,他更像是一个网络服务器,不单发送数据,还能接收反馈。
  
      之前他接收到反馈的前提,都是自己先发送出“数据”。
  
      比如“投影俱现”,先让对方被自己情绪同化,然后对视后让对方看到自己想象中的“投影”,这时候对方反馈回“投影”的画面。
  
      但从那八臂八眼木雕的感应来看,向坤却是在感应的同时,就已经获得了木雕周围不知道是谁的情绪感知。
  
      就好像他这个服务器,直接黑到了别人的主机里,虽然只是看到了些无关紧要、比如桌面图标布局之类的信息,但这个事情本身,就意味着很多东西,足以让他大感兴趣了。
  
      只不过从车上感知到一次那种不属于自身的情绪后,接下来他再怎么感知,都只能隐约地知道自己和那八臂八眼木雕有联系,除此外什么信息都没有,不论是木雕的位置,还是它周围的情况,一概不知。
  
      向坤挠了挠头,愈加的想不通:我到底对那木雕做了啥?
  
      既然不是建立“超感联系”,那我究竟是怎么把它变成了这种类似一个情绪感应跳板之类的的东西?
  
      是只有雕刻才行,还是其他的方式也可以?
  
      又和那些与他建立了“超感联系”的雕刻工具有没有关系?
  
      向坤起身,开始翻箱倒柜起来,他以前有写毛笔字的习惯,之前春节回来的时候还拿出来随便写过几个字。
  
      找出一大卷用来练习的毛边纸和狼毫、墨水,扔到书桌上铺开,向坤却没有立刻关上柜子,而是翻出了一沓塞在柜子最下面的宣纸。
  
      那些宣纸全都写了字,明显是向坤很久以前写的。
  
      他是小学二年级的暑假开始练毛笔字的,但没有上什么书法班。当时因为父亲在铜石镇工作的原因,他们全家都住在镇上。
  
      他们住的平房宿舍隔壁,有个七十几岁、喜欢书法的老大爷,没事就会在自己屋里写毛笔字。
  
      而那段时间向坤刚搬到镇上,人生地不熟,所以也是有些无聊,刚好看了部电视剧,里面有个年轻侠客书法写得很好、很帅,于是也萌生了学书法的想法,那大爷又特别像世外高人,就跟着学了起来。
  
      但老大爷没教他什么复杂的技法,就是教他写一个永字,然后写了整整一个暑假。
  
      向坤后来也是挺佩服自己的,居然反复写一个字这么无聊的事情也能坚持下来。
  
      暑假后,老大爷被家人接到北方去了,说是过几个月回来,再继续教他其他的东西,让他这几个月把“永”字写好。
  
      于是向坤闲的时候就拿毛笔出来写几个永字,写得非常慢,跟在刻字似的。
  
      但没想到的是,他和老大爷那一别,就成了永别。老大爷病逝在了北方,而向坤直到两年后才知道这个事情。
  
      从此后,并没有系统学过书法,没有临过什么字贴的向坤,就经常拿纸笔出来,单单就写一个“永”字。
  
      到了中学后,他自然而然地开始写其他的字,想写什么写什么,一手毛笔楷书居然也都写得还凑活。
  
      而且很神奇的是,他毛笔字写的还行,但用圆珠笔、铅笔、中性笔写字,却就比较丑了,怎么也练不过来。
  
      很可能是因为他写毛笔字习惯写得很慢很慢,而正常用硬笔书写,怎么也不可能一个字写半分钟。
  
      向坤一张张看着那些自己年少时写下的字,回想着写下那些字时的心境。
  
      最后一张翻过后,向坤看着那上面的字,轻轻念出来: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那是高二的时候,刚刚和一群网络安全论坛上的网友,一起搞掉了几个发布反hua言论的外国公司主页,把他们的首页替换成了五星红旗。
  
      那时候的他,感觉自己相当牛掰,豪情万丈,胸中一腔热血,对未来也是充满了希望。
  
      不过,这也是他最后一次写下这种抒发情绪的毛笔字。
  
      在那之后,他每次回家来,即便想起来随手练练字,也只是用毛边纸随便写写,写什么都无所谓,写过就扔了。
  
      看着那二十个字,虽然单纯从书法的角度来说,完全不值一提,但却可以清楚地从字上感受到,自己当初的飞扬和朝气。